明代国家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
作者简介
方志远,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明史学会副秘书长。从事明代政治及制度、明代市民文学、明清区域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研究,主要著作有《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明代卷》《明清中央集权与地域经济》《明清江右商帮》《王阳明传》《苏东坡传》等。
内容简介
祸国?利国?——明代宦官再认识 《孟子·尽心篇》说:“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这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最高精神境界。而明代的一些知识宦官,也以修身重道、匡济天下为立身处世的宗旨。 嘉靖时曾任兵部侍郎的陈洪谟,对他所推崇的一些宦官作了这样的评述: 近时宦官,如萧敬之文雅、陈宽之谨厚、何文鼎之忠谠,皆不可少。前此若金安之廉、兴安之介、金英之知人、怀恩之持正、张永之刚勇、王高之雅饰,后乎此若芮景贤之安静,皆有取焉。 同时期任刑部尚书的著名学者郑晓,对于世人称誉名臣时不及宦官也颇有看法: 内臣如王岳、徐智、范亨、怀恩、覃昌,镇守陕西晏宏、河南吕宪,皆忠良廉靖,缙绅所不及也。 刘若愚则记载了嘉靖、万历时一些“颇具人品”的司礼监太监们的言行。张宏极重修身,常对人说:“我形虽废,自有不废者存。”而且身体力行。田义“俭朴寡言,休休有量,人不敢干以私”。陈宏更以“祖宗法度”“圣贤道理”作为立身行事的准则。 《明史·宦官传》以赞扬的笔调记载了成化时司礼监太监怀恩的几件事情: 员外郎林俊论(西厂太监梁)芳及僧继晓下狱,帝欲诛之,恩固争。帝怒,投以砚曰:“若助俊讪我!”恩免冠伏地号哭。帝叱之出。恩遣人告(锦衣卫)镇抚司曰:“汝曹谄芳倾俊。俊死,汝曹何以生!”径归,称疾不起。帝怒解,遣医视恩,卒释俊。会星变,罢诸传奉官,御马监王敏请留马房传奉者,帝许之。敏谒恩,恩大骂曰:“星变,专为我曹坏国政故。今甫欲正之,又为汝坏,天雷击汝矣!”敏愧恨,遂死。进宝石者章瑾求为锦衣卫镇抚,恩不可,曰:“镇抚掌诏狱,奈何以贿进。”当是时,尚书王恕以直谏名,恩每叹曰:“天下忠义,斯人而已。”宪宗末,惑万贵妃言,欲易太子,恩固争。帝不怿,斥居凤阳。孝宗立,召归,仍掌司礼监,力劝帝逐万安、用王恕。一时正人汇进,恩之力也。 怀恩能够如此,既因为“忠鲠无所挠”的人品及个性,更因为他与宪宗的密切关系。怀恩本姓戴,其父戴希文为太仆寺卿,宣德时因受族兄兵部侍郎戴纶的株连,被宫为小黄门,入内书堂读书,前文所说的钱溥即是其教师,此后,为宪宗在东宫时的伴读及教习。成化、弘治间,怀恩入宫已五六十年,故在诸太监中“班在前”。 傅维鳞《明书》记载了成化时的另一位“老阉”覃吉:“常口授孝宗以《(大)学》《(中)庸》及《论语》诸书,暇则开导以台省政务、民间疾苦,且言前代宦者专权误国之弊尤切。尝曰:‘奴老矣,安望富贵,但得天下有贤主足矣!’”“但得天下有贤主”本为古代知识分子的心愿,此时却出于一位“老阉”之口。而从这位“老阉”的姓氏看,他显然是当年从广西少数民族中掳掠而来的幼童,也可以断定其出身于内书堂。万历初,内臣孙海、客用等以狗马拳棒诱导神宗,司礼太监冯保则“凡事导引以文”。当然,并非所有君主都能“调教”好,神宗亲政后,深居内宫,不理政事,并纵宦官以矿税为由,敲剥天下。张宏时为司礼监掌印太监,苦谏不听,遂“绝食数日而卒”,以死谏君。 即使被视为明代宦官首恶者的王振、刘瑾,也绝不像某些士人所说的那样一无是处。据《罪惟录》载,王振侍英宗于东宫时,导之以礼,英宗“雅敬惮之”。英宗即位后,“尝与小臣击球,(王)振至而止。诘旦,驾在阁中,振跪奏曰:‘先皇帝为一球子,几误天下,陛下复踵其好,如社稷何?’上愧无所容。”大学士杨士奇等赞叹不已:“宦官中宁有是人!”《菽园杂记》(卷7)则云: 本朝中官自正统以来,专权擅政者固尝有之,而伤害忠良、势倾中外,莫如太监王振。然宣德年间,朝廷起取花木鸟兽及诸珍异之好,内官接迹道路,骚扰甚矣。自振秉内政,未尝轻差一人出外,十四年间,军民得以休息。是虽圣君贤相治效所在,而内官之权,振实揽之,不使泛滥四及,天下阴受其惠多矣。此亦不可掩也。 英宗复辟后全然不计蒙尘之耻,念念不忘给王振招魂以葬,并赐“旌忠”祠额,并非全无道理。 陈洪谟《继世纪闻》(卷3)则记载了刘瑾的几件“假窃大义”之事。谷大用因镇守临清太监之言,传旨于该处开设皇店,刘瑾得知,立即予以制止,并逮捕献策者。太监王琇令人包纳钱粮,以图私利,也为刘瑾所止。正德四年(1509),刘瑾奏盐法四事,武宗盛称“经画周详,防范严密”,但嘉靖初修《明武宗实录》时只载条目而尽删内容。谈迁对此甚为不满,认为:“逆瑾虽妄议,要未可以人废言也。” 正因为这样,当正德初大学士刘健等奏称宦官假公济私、破坏祖宗“成例”时,武宗却正色反驳:“天下事岂专是内官坏了?譬如十个人中也仅有三四个好人,坏事者十常六七,先生辈亦自知之。”呛得刘健等人无言以对。崇祯八年(1635)八月,思宗朱由检曾下一诏:“往以廷臣不职,故委寄内侍。今兵制粗立,军饷稍清,尽撤监视、总理(内臣)。”意思很明显,文官不称职,才将事情托付给宦官;宦官把事情办好,再让文官们坐享其成。连《明史》的作者也认为:“(崇祯)帝初即位,鉴魏忠贤祸败,尽撤诸方镇守中官,委任大臣。继而廷臣竞门户,兵败饷绌,不能赞一策,乃思复用近侍。”当吏部尚书闵洪学率群臣上疏力争时,崇祯帝理直气壮地责问:“苟群臣殚心为国,朕何事乎内臣!”《明史》卷305《宦官传二》。孝宗即位后,鉴于成化时宦官用权,也想加以控制,凡事责任文官。但当他召见吏部尚书屠滽,让其帮助筹划边务时,这位颇具人望的六部首臣竟然“惭赧,久不能对,阉竖皆掩口窃笑”,“至是召见大臣鲜矣。凡遇大事,上径自裁之”。其实是与宦官共裁之。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代宦官的全面参政,又是宦官参政素质提高和文官集团腐败无能的结果。 宦官的知识化及部分知识宦官的跻身显要,客观上为一些科场失意者及穷家子弟开辟了除科举、从军之外的又一条出仕之路。走这一条道路,既不需要家庭或家族的财力支持,也无马革裹尸之忧。由于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明代科举的受益者中,南方士人远远超过北方。明太祖曾经以行政手段压抑南方士人,从而引起强烈的不满。宦官的知识化,却在无意之中部分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明代中后期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外廷文官固然以通过科举入仕的南方人为多,但内廷中通诗书、有权势者则多为北方人。二者之间的协调力量,既有“祖宗法度”,即太祖、太宗制定的条例法规,又有“圣贤道理”,即中国古代传统的儒家道德标准。宦官的知识化程度越高,知识宦官和外廷士大夫之间的共同语言也就越多,内外廷之间的关系也就越趋于融洽。而在文官集团整体腐败的过程中,一些被视为最可贵的道德信条,竟然是由宦官来体现和坚持的。即以崇祯帝最后自缢景山而言,与之作陪的竟然是司礼监秉笔太监王承恩。从这一点来说,明代的知识宦官们也对得住皇室。至于有的知识宦官窃柄弄权、纳贿受赂,也并不足为怪。知识阶层本来就是良莠并存。只要我们注意到那些通过科举而身居高位的明代士大夫在聚财时的贪婪,那么,宦官中的种种丑恶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明代的衰亡,是整个统治集团,包括皇帝、官僚士大夫集团以及宦官集团全面腐朽的结果。 君主专制空前强化是有明一代的基本特征,不仅表现为明太祖、明成祖的事必躬亲、大权独揽,还在皇帝少理朝政、“垂拱而治”的明中后期有鲜明反映。那么,在以皇帝为中心的明代国家权力结构中,皇帝之下的权力运行机制如何在维护皇权独尊的同时保证国家治理效能,成为明代君主集权研究的重要议题。 本书即方志远教授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力求在中国古代王朝脉络中审视明代政治建设。全书以中书省、行中书省的兴废为讨论起点,着眼于明代国家权力在中央、地方基层的表现形式,关注决策、行政、军事、监察等基本权力的运行机制,细究各权力主体在权力网络中的位置及其流变,全面呈现了官僚系统内部的相互制衡,对明太祖关于政治架构的基本原则“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深入刻画。 作者在书中重点阐述了明代国家权力机构的形成过程,着重区分了有关机构及其人员由临时性差遣到制度性定制的时间节点,并重视政治活动中的普遍性情况和偶然性行为及二者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明代制度史研究的成熟思考。同时,作者对内阁、司礼监等具有鲜明特色的机构条分缕析,尤其是将宦官视为明代官员队伍组成部分的倾向和对宦官活动、作用的公允态度,有利于对明代宦官政治定位的重新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