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 做明白家长
作者简介
马芳,法律工作者、图书策划人。已出版多部法律实务、普法图书。其中《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传统道德教育读本》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教育改造部门重点推荐并畅销多年。《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南》《禁毒法知识学习读本》《人民调解法律实务丛书》以及为乡村社区《八五》普法编写的系列培训教程深受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及广大普法工作者好评。
内容简介
一章 家庭抚育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的抚养和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会让孩子受益一生。本章依托《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向家长们介绍有关监护权的确定、监护权的履行、抚养权的分配、收养子女以及日常与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子女监护权与照护法律常识 谁是孩子的“天然”监护人? 育儿案例 朱某和妻子因为家庭生计,各自上班无法照顾儿子,孩子从妈妈修完产假就被送到同市邻区的奶奶家,夫妻俩只有在周末或是节假日的时候回去陪伴儿子。很快,孩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考虑到接送的问题,孩子还是在奶奶家附近上了幼儿园。朱某为儿子办 理入园手续时,需要填写监护人信息。他竟一时不知该写谁,自己虽然是孩子的爸爸,但是孩子平时都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监护人一栏是不是该填爷爷奶奶呢?那么请问,谁才是孩子的监护人? 依法解析 父母才应该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所谓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首先,该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与未成年人有着最为直接的血亲关系(亲生的为自然血亲,收养的为拟制血亲),因此父母自然就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其次,该法条第二款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由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亲属作为监护人。如果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后,在该种情形下也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本案例,虽然孩子日常生活起居都是由爷爷奶奶照顾,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孩子的父母均在世且都有监护能力,因此父母才应该是法定监护人。故,幼儿园统计监护人的信息一栏应该填写孩子父母的信息,而不应该填写爷爷奶奶的信息。 “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一度冲上热搜榜。 孩子从受精卵开始到长大成人,其间要面对很多法律问题,这本书从实用性出发,向家长及准家长们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家长养育孩子的重要“工具”,让每位家长接受法治教育,使每位家长胜任“依法带娃”。 二孩儿、三孩儿时代已来,培养孩子已然成为我们人生中“极其重要且占据时光很多”的一件事。培养好下一代,不仅关乎我们的小家,更关乎国家的前途与发展。 让每一位家长知法懂法“依法带娃”,不仅能维护好孩子的合法权益,还能以身作则,为孩子从小树立“公平、正义、正直、独立、责任、诚信、善良”等等一系列好品质。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希望这本书能作为“家长法治教育手册”,为办好“家长法治教育学校”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