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的黄昏(乾隆1736-1757)

盛世的黄昏(乾隆1736-1757)
作者: 陈文嘉
出版社: 广西师大
原售价: 40.00
折扣价: 23.60
折扣购买: 盛世的黄昏(乾隆1736-1757)
ISBN: 9787559805447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受贿案中案 1740年,乾隆帝上台五周年,署(代)福建巡抚王 士任落马。作为封疆大吏,他被指控贪污税银1000两 ,被罢官、流放。 案发颇为偶然。王士任审理漳州府知府王德纯受 贿案时表现反常,引起钦差御史与闽浙总督德沛的怀 疑,德沛跟进调查,遂牵出了一桩贪污受贿案。审理 过程中,又发现了其他封疆大吏涉案的线索。 乾隆帝闻后感叹,“以督抚而自不能保一身之操 守,皇考时并未有此也”,是“明欺朕年幼也!”不过 ,怒则怒矣,乾隆帝给予了轻重不一的处分,耐人寻 味。 武举弊案 一切都可追溯至乾隆元年的某一天。当时还是福 建盐驿道道员的王士任,与时任漳州府知府的王德纯 、时任福建巡抚的卢焯凑在一起,商量处置一件武童 生(享有武科生员考试资格者)冒籍案。 案情是这样的:漳州人何承玉本已花钱买到监生 功名,按律不得再次参加武举,却在乾隆元年春天、 十一月两次试图改名参加,均没有成功,第二次还被 王德纯抓住。何承玉面临革去监生资格与杖责的处罚 。 这是最常规的处罚。据王士任说,在巡抚卢焯面 前,王德纯力主轻罚,不革监生资格,不打屁股—— 这一免除处罚的主张,与他本人要求的“重罚”起了 冲突。“。 王士任的主张是大清律应有之义,标榜的“重罚 ”其实不重,不过卢焯认定,二者“轻重不一”,要 求再议。最后,卢焯听从王德纯的主张,以冒籍“无 关行止”为由免罚。 如此蹊跷的处置在四年后东窗事发,审案官恰是 已升任巡抚的王士任,卢焯已调离。作为王德纯的上 司,王士任查明,王德纯之所以建议免罚,乃是拿了 何承玉的钱。 乾隆四年,皇帝向王士任询问此案,王士任没有 提及王德纯如何索贿和索贿数额,他只是向皇帝报告 了案中卢焯、王德纯以及自己扮演的角色,恰如上述 。他试图让皇帝相信,自己没有责任,是卢焯与王德 纯联手制造了这起腐败案。 目前尚不清楚乾隆帝从何处获知案情,他只告诉 王士任,王德纯还敲诈长乐县与福清县知县、邵武县 老百姓,在贡生争地一事中谋利,调戏花旦小娇。明 面上,皇帝比王士任知道得更多,诸如索贿520两、争 地谋利50两这些细节也尽在掌中。王士任似乎没必要 冒着犯欺君之罪的风险撒谎。 看起来事情到此为止——王德纯贪贿,王士任没 有干系,但身为督抚,归属“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序 列,无论名义上还是实际上,均负有监察尤其是举劾 下属的职责。王德纯贪污,王士任竟然未及时上报皇 帝,这是失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