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全球现状与各国对策/绿色未来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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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物性中毒 食人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 毒食品主要有两种:将天然含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作食品 ;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近年发生较 多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有毒贝类中毒、 动物肝脏中毒等。 (1)河豚中毒 民间流传有“冒死吃河豚”,以及“无毒不美味”的说法,意思就是 河豚味美虽有毒,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尝一尝,更有报道显示,日本人河豚 中毒病死率为61.5%。 河豚是一种海洋鱼类,全球共有100多种,我国约有40种,河豚的毒性 是由其体内的河豚毒素引起的。河豚毒素主要有河豚毒和河豚酶为非蛋白 质神经性毒素,对中枢神经系统和末梢神经均有麻痹作用。人食用含河豚 毒素的鱼不仅有胃肠道的刺激作用,毒素被吸收后还可迅速作用于神经末 梢和神经元,选择性阻断细胞膜对钠的通透性,阻碍神经传导,致使神经 麻痹。最初是感觉神经麻痹,继之运动神经发生麻痹,严重者脑干麻痹, 可导致呼吸衰竭。河豚毒素还能抑制心肌细胞的兴奋性,导致心律失常。 不同性别、不同鱼体部分以及不同季节,河豚所含毒素的量有所不同。一 般来说,卵巢和肝脏含毒素量最多,故毒性也最大,其次是肾脏、血液、 眼、鳃和鱼皮等处。多数品种的新鲜洗净的鱼肉可视为无毒。但鱼死后再 贮藏一段时间,鱼肉可染有毒素。春季为雌鱼的卵巢发育期,卵巢毒性最 强,再加上肝脏毒性也在春季最强,所以春季最易发生河豚中毒,夏、秋 季雌鱼产卵后,卵巢即退化而令其毒性减弱。食用河豚后的主要中毒症状 表现为:初期面部潮红,头痛,剧烈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继而感觉 神经麻痹,如嘴唇、舌体、手指麻木、刺痛,然后出现运动神经症状,如 手、臂、腿等处肌肉无力,运动艰难,身体摇摆,舌头麻木,语言不清, 甚至因全身麻木而瘫痪。严重者可血压下降、心动过缓、呼吸困难,以至 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河豚中毒的最好疗法是清洗和排除胃肠道中的毒素,并马上进行人工 辅助呼吸,具体的救护措施:①立即引吐或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清水 洗胃,若无腹泻者可予50%硫酸镁口服,予以导泻。②静脉输液,辅以利尿 剂,促进毒物排出,同时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③拮抗毒素的 毒性作用,可酌情予以1%盐酸士的宁2毫克,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也可选 维生素B12肌肉注射,均能拮抗河豚毒素的运动麻痹作用。给予阿托品能拮 抗毒素对心脏的毒性作用。④对症治疗,应用升压药纠正毒素导致的血压 下降、循环衰竭的毒性反应,以强心剂控制心衰竭。⑤早期河豚中毒,应 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能改善机体的周身状况。⑥呼吸困难者予以吸氧,酌情 应用可拉明或洛贝林等呼吸兴奋剂,出现呼吸肌麻痹者需及时采用呼吸机 辅助呼吸。 我国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河豚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 ,应剔出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 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头和皮等含毒部位,洗净血 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销毁。”如果 发现擅自经营、加工以及违法销售河豚及其制品的,消费者应及时向各级 食品监督部门举报,各地各级食品监督部门也应加强对辖区内水产品经营 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销售河豚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作为个人,我 们都应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着想,拒绝食用河豚。P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