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法律故事(青少年警示篇双色插图本)/法律故事书系列
作者简介
代晓琴,四川遂宁人,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会员,遂宁市作家协会会员。出版了《小盐粒和妈妈失散之后》《宝贝最爱读的科学童话》《让孩子爱不释手的科学童话》《一只会发光的羊》《第一本法律故事》《不可垂钓的湖泊》《没有灰尘的世界》等儿童文学作品。 代表作《宝贝最爱读的科学童话》被誉为“中国宝贝早读早慧书首选”,并获第二届世界华人科普奖新秀金奖。科学童话《赖斯的磨难》获常州市第二届科普文学大赛“良春杯”优秀奖。创作的童谣《幸福花》获第五届全国优秀童谣奖二等奖。童话《看看我有什么不一样》获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冰心文学大赛教师组金奖。
内容简介
2013年夏的一天傍晚,某市三环路双黄线上发生 一起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迎面相撞,事发车主双双 受伤,分别花费数万元医疗费。双方在理赔方面未达 成协议,到法院裁决,结果其中一辆电动车司机被判 赔偿责任。这事令很多人费解。 被判赔偿责任的车主叫小辉,18岁。 小辉出生在农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和很多没 人管教的留守儿童一样,小辉不爱学习,中学没毕业 就到镇上一家摩托车修车行当了一名学徒工。 车行“鱼龙混杂”。不久,小辉便和一群“飙车 狂”打得火热。看着大家有事没事就上道飙车,小辉 心里直痒痒。 一次偶然的机会,小辉如愿以偿得到了一辆二手 电动车。凭着在车行学到的理论,他摸索出只要剪掉 电动车的限速线就可以成倍提速的技术。 “哈哈哈,我发现我真是一个天才!”小辉说干 就干,立即剪掉了二手电动车的限速线。正如他想的 那样,本来时速只能达到15公里的电动车,一下子跑 得飞快。 就这样,小辉“顺理成章”地成为飙车一族。除 了时不时地和大家飙车之外,他上班下班也把车骑得 飞快,让行人胆战心惊。 “你最好还是慢点,不然迟早会出事的。”他周 围的好心人见了,纷纷规劝。对此,小辉不但不听, 反而嫌别人哕唆。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技术”好 ,几年下来小辉都没有出事。这让他变得更加嚣张, 时常以一种挑衅的口气对待规劝他的人:“看看,我 的技术有多好,怎么可能出事呢?” 大家都摇头无语。 出事那天傍晚,小辉本来和小伙伴约好一起飙车 ,但由于车行临时接到修车任务,耽误了时间。修车 任务完成后,小辉把电动车提到最高速度,直“飞” 三环路。 三环路车辆相对比一环路、二环路少。为了过足 瘾,小辉把电动车骑向道路最中间的双黄线,得意地 眯着眼睛“飞”。正当得意之时,对面来了一辆电动 车,车主王大爷眼睛不太方便,加之夜色朦胧,又忙 着往家赶,没来得及刹车,这才导致双双重伤。 一老一少住进医院,双方的家属很快赶来。 小辉的父母认为双方都有过错,各自给付医疗费 即可。但王大爷的儿子了解情况后,愣是要小辉父母 赔付他们的医疗费。 “事发时,双方都走到双黄线上,过错一样,凭 什么要我们给你赔偿?”小辉父母听后,很生气。为 此,两家人大闹起来。 “虽然我父亲不该行进在双黄线上,但你儿子的 车速太快,令我父亲躲闪不及才酿成大祸……”王大 爷的儿子说。 “速度有什么关系?”小辉和父母认为两家都有 过错,也不依不饶起来。 “因为速度才是问题的关键。”王大爷的儿子执 意要对事发车辆进行测速。双方僵持不下,由王大爷 儿子请来交警调解。 怀着得理不饶人的心理,小辉及其父母一点也不 示弱。 交警对小辉的电动车进行了雷达测速实验,发现 其最高时速为51公里,而王大爷的仅为15公里。 “小辉是过错方,理应赔偿。”交警说。 “我这是电动车,他的也是电动车。我不依。” 小辉委屈地说。 “在这起事故中,小辉的车应当定义为机动车, 一切按照机动车肇事处理。”交警的表情很严肃。 由于交警是王大爷的儿子叫来的,小辉及其父母 怀疑他偏袒对方,于是两家人闹上了法庭。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 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 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 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 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 责任……据此,本庭宣判小辉赔付原告方医疗费、误 工费等费用共计8.2万元……”法官一锤定音,宣判 小辉承担事故百分之九十的责任。 “可是,我的车明明是电动车呀。”小辉觉得很 委屈。 “我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把‘以蓄电 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三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 、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定义为电动自 行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得大于40 公斤。你的车速明显超过这个标准,应属于机动摩托 车。”法官解释得头头是道。 小辉后悔不迭,决定以后好好修车,好好做人, 再也不玩什么超速飙车了。 P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