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京城的春秋过往/纵横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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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园摭忆 刘若晏 颐和园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最后建造的皇家 园林,至今已有二百多年历史。颐和园是全国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也是首都对外开放的橱窗。 我自1949年春天来颐和园工作,40载于兹,追怀往事 ,不胜感慨。 颐和园是1928年7月1日才正式改为公园的 辛亥革命爆发后,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2月 12日(清宣统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清宣统帝(溥仪) 宣布退位。原任清朝总理大臣,后代表清室议和,而后又 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在议和过程中曾商定清 帝退位后,民国政府给予优待条件。在民国政府给予优待 条件中的(甲)项“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中 “第三款”中载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 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因此虽然中华民 国成立,但颐和园仍属溥仪所有,仍由清室内务府管理。 民国元年(1912年)9月12日辛亥革命领袖孙中山、 黄兴曾来参观颐和园。翌年,由于中外人士纷纷要求参观 颐和园,当时民国政府曾规定参观者须经外交部审批,发 给门照,通知清室内务府。后又改为外国人参观由外交部 批准,中国人参观由内务部或步军统领衙门办理。同年4月 ,步军统领衙门制定《瞻仰颐和园简章》,规定了有限制 的参观办法。只限“政、党、军、学界”,“女界”不得 参观,并规定各界每次限十人,前三天将姓名年岁申报, 由步军统领衙门发给门照。每月农历逢六日开放,一个月 开放三次。进园验照,出园交照,手续严格。由于不准“ 女界”参观,引起妇女界强烈反对,于是不得不放宽允许 “各政党女眷及女校学生”参观。民国三年(1914年)步 军统领衙门又以“于开放游览之中,寓存款之意”,提出 《颐和园等处售券试办章程》,开始对参观者收费。票券 收入三分之二归清室内务府,三分之一由步军统领衙门掌 握,备作修西郊马路之存款。 自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慈禧太后与光绪帝去世 后,宣统帝即位,自同年12月19日(清光绪三十四年十一 月二十六日)监国摄政王面奉隆裕皇太后(光绪后)懿旨 :“皇帝尚在冲龄,一时未能监幸颐和园,着该管大臣饬 令司员等将殿座陈设妥为封存看守……”直到民国十三年 (1924年)11月溥仪被迫出宫,溥仪只在这一年的5月21日 来过颐和同一次。 民国十三年11月5日溥仪被驱逐出紫禁城,民国政府摄 政内阁会议通过修改清室优待条件,其第三条改为:“清 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 选择住居,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至此颐和园不再 是溥仪私产。但是当时的民国政府清室善后委员会只会同 清室内务府将颐和园内殿宇加封,并未接收与组织颐和园 的管理机构。同时,国民军第十一师接管西郊一带古迹名 胜,也驻扎颐和园,但“仅派员提款(指提出三分之一的 收入),不问园事,园内员役概依其旧”。至民国十五年 (1926年)民国政府京畿卫戍司令王怀庆将颐和园交还清 室,由清室办事处派贝勒润祺(溥仪之内兄)接管,成立 清室办事处经理颐和园事务所管理颐和园。直到民国十七 年(1928年)北伐成功,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于7月1日接 收颐和园,成立了内政部颐和园管理事务所——第一次成 立由中华民国政府设立的园林管理机构。同年8月15日移交 北平市政府,成立管理颐和园事务所。 由于民国十三年溥仪出宫,民国政府并未接收与成立 颐和园管理机构,而民国十五年只凭卫戍司令王怀庆个人 决定,竟又将颐和园交还清室,仍由清室办事处设置颐和 园管理机构,直到民国十七年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接收。 因此虽然颐和园一直仍在售票开放,但是从产权及园林管 理权上看,仍属私园开放。民国十七年7月1日南京国民政 府接收,成立中华民国的颐和园管理机构,颐和园才正式 成了公园。 从民国十三年至民国十七年的怪现象,反映了资产阶 级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彻底性及北洋军阀政府期间之混乱。 王怀庆是清朝遗老,溥仪曾在民国十三年6月28日将紫竹院 行宫赏给王怀庆。 过去有关颐和园导游等书籍均讲“民国十三年溥仪出 宫后,颐和园改为公园”。1988年颐和园管理处进行修史 工作,查清这段历史,明确了颐和园改为公园的日期应为 1928年7月1日。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