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上下)/语文**经典

红楼梦(上下)/语文**经典
作者: 曹雪芹//高鹗|主编:赵向前
出版社: 崇文书局
原售价: 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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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0324827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1.曹雪芹自比林黛玉 近来人都相信曹雪芹以书中人宝玉自寓生平,甚 至于有想得过分,讲得过火的,仿佛书主人贾宝玉一 举一动都代表曹雪芹似的。这样的说法,非但是错误 ,不能解决什么,而且不必要,还会生出更多的麻烦 来。我在《红楼梦简论》里曾经谈过一点,这儿只提 出“曹雪芹为什么也可比林黛玉”那样的问题,来破 除这类迷惘的见解。我曾说过书中人谁都可代表作者 的一部分,却谁都不能代表他的全体;又说假如宝玉 的《芙蓉诔》有资格收入曹雪芹的文集,那么黛玉的 《葬花诗》岂不同样同等有这样的资格么?因此有人 拿林黛玉来比曹雪芹,作者且以之自比,似乎很奇怪 ,实在一点不奇怪。所以觉得奇怪,只为咱们被“自 传说”所惑,一死儿把作者曹雪芹拴在贾宝玉的身上 哩。脂砚斋甲戌本第一回在“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 泪”上眉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 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芹为泪尽而逝”一句,再明白没有了,评者拿 雪芹来比书中人林黛玉。按“还泪”之说见于第一回 ,兹录庚辰脂本之文: 那绛珠仙子道:“他是才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 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 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 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那道人道:“ 果是罕闻,实未闻有还泪之说。” “泪尽”之说见于第四十九回: 黛玉拭泪道:“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恰像比旧 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恰不多。”宝玉道 :“这是你哭惯了心里疑的,岂有眼泪会少的。” 若其他黛玉每哭哭啼啼都不引了。“欠泪的泪已 尽”是林黛玉有名的故事,为什么拿她比雪芹呢?不 但此也,甲戌本第一回另有两条脂评,更进一步地表 现了这个。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 能说得出。 眼泪还债只有作者一人知道,可见这事与作者有 非常密切的关系了,这且不说。其另一条似更有关系 ,在“绛珠草一株”本文旁,夹批云: 点红字。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 这不但把林黛玉来比曹雪芹,简直用“绛珠仙草 ”来比。你怎么知道?按“血泪”之说见于甲戌本开 首题诗: 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血泪云云明 为作者真实的自叙。绛珠即血泪的影射,其可以比曹 雪芹,不但应该这样,而且是唯一可能的合理的比喻 ,即上文所谓“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 或者有人会说这都是批者的话,作者自己似乎不 曾这样说。他有血泪,林黛玉亦有血泪,但他几时把 黛玉跟自己拉扯在一块呢?不错,这是批者的话。但 这样的话已分明代表了作者的意思,把“血泪”跟“ 绛珠”合起来看,绝不算胡拉扯,这姑且都丢开。实 在,作者自己也这样说了。如上引“字字看来都是血 ,十年辛苦不寻常”已是作者的话,尤值得注意的是 上边的两句诗: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这分明上一 句说林黛玉,下一句指自己。翻成白话,即“莫说美 人爱哭,情痴的人亦复如此”。雪芹自己既这样说了 ,那“甲午八月”的评称为“泪尽而逝”,不管是脂 砚还是畸笏吧,反正深得作者之意。若雪芹没有这样 的意思,没有这样说过,则脂砚、畸笏之流如何能把 书中的女子来比雪芹呢? 上文历历证明“的确已如此”,下文说“为什么 要如此”,这样写法有什么意义。我认为这问题的解 答也很必要的。 “还泪”之说本是寓言,作者借此发发牢骚而已 ,既非真有那么一回事,依小说里情事来讲也很不通 的。据书上说,绛珠要报神瑛的恩,所以把眼泪来还 他。但还了泪,神瑛有什么好处呢?没有。像《红楼 梦》里林黛玉这样的哭哭啼啼,宝玉是非常的糟心。 最后她“泪尽夭亡”,当然更糟。以之报恩,无乃颠 倒。可是这非但是神话,且是虚而又虚之笔,用笔虽 虚,感慨却是真实的。主要的意思毕竟只是: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 中味。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 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即另一脂评所谓: 以顽石草木为偶,实历尽风月波澜,尝遍情缘滋 味,至无可如何,始结此木石因果,以泄胸中悒郁。 古人云,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此之谓 耶。这里说明“木石因果”并属他自己而言。石既如 此,木亦当然。雪芹以黛玉自寓只在这一点上,不过 “夺他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垒块”,并非处处肉肉麻麻 将美人来比自己,像后来才子佳人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一般。这一点我最后必须郑重说明的。不然,才脱了 一重魔障,又掉到另一个迷魂阵里去了。 2.关于《红楼》花品 曹雪芹以《红楼梦》为名目写成一部小说,又自 题名日“金陵十二钗”。钗者,女子之代称。名为十 二,是只举“正钗”之数作为代表的意思,实则还有 很多层次的副钗、再副、三副、四副……直到八副, 共计九品,合为一0八位女子。雪芹写了这么多女儿 ,其原稿卷末列有“情榜”,即是“九品十二钗”的 总名单。但雪芹从一开头就以花比人,所以秦可卿向 凤姐托梦,最后说的是“三春去后诸芳尽”。及至众 女儿给宝玉介寿称觞,回目则日“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宁府的花园(后亦并入新建的大观园)名叫“会 芳园”,而大观园的主景,命脉之所系,则特别标题 “沁芳”(桥、亭、溪、闸),一切景物皆因此水而 布局。这“沁芳”二字,看似新雅香艳,堪以赏心悦 目,不知雪芹意中,却是伤心惨目——他是暗寓“花 落水流红”之真意于字面的背后或深处。如此一说, 便可悟知:雪芹原是处处以花喻人。名花美人的互喻 ,是中华文化中的一种高级的审美观,极古老,极独 特,极有意味。雪芹虽然处处创新,但对这个审美传 统,并不目为“俗套”,反而发挥以光大之。因此, 我说不妨把《红楼梦》看作一部崭新的、奇特的、高 超美妙的“群芳谱”。 从这个角度来说“红楼花品”,方觉既不“失花 ”,也不“失人”。 雪芹意中最重视的——或者说曾以重笔特笔来写 的花品,有杏、桃、海棠、芍药。至于石榴、菊、梅 、荷、芙蓉、水仙、牡丹、蔷薇、玫瑰、桂花、腊梅 等,仅仅一举其名而未有实笔的,尚所不计。如今, 依我个人印象中必欲一谈的选列了几品,粗陈鄙意, 并求同赏。但首先须明一义,即雪芹是一位大诗人。 我们中华的诗人,咏物赋题,并不像西方艺术,专门 讲求“刻画”、“逼真”,而是遗貌取神,绝不拘泥 于“具体”、“细节”的描写。如不明斯义,便会感 到“不满足”,抱怨雪芹“不会形容”、“短于摹绘 ”。这个大分际:先要懂得,而后方能谈得上理解雪 芹的审美意度。那是高层次的感受与“传达”。 比如拿秋菊来说,它与春兰、夏荷、冬梅并称四 高品,从毛诗、楚骚以及陶彭泽以后,题咏太多了, 但谁也不去“刻画”它的“形象”。雪芹笔下菊花, 只见曾插满刘姥姥的头,以及为它而起社分题的十二 首七律,别的什么叶子怎么样,花瓣什么形……休想 再见他一字多加“描绘”。梅花的“处理方式”,也 差不多,他只提到苏州的玄墓(那是“梅海”),妙 玉取梅花上的积雪,也为它题了诗。开头写宁府“梅 花盛开”,其景如何?也难觅一字之正写。只是在拢 翠庵外望过去,见其“气象”,并闻“寒香”而已。 后来宝玉乞得一枝,却也只写那折枝的姿态不凡,于 花之本身亦不加半句“描写”。此为何故?这就是中 华文化的精神之所在,这就是诗人感物的中华特色, 重神取韵,而无意于貌取皮相。 明乎此,则荷花若何,桃花怎样?就无须乎多问 了。 我觉得雪芹例外地给了两三句“正笔”的只有杏 花、海棠两大名花。其余则石榴与水仙,却各得一句 “特写”。P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