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总论(Ⅱ)/中山大学法学文丛

法国民法总论(Ⅱ)/中山大学法学文丛
作者: 张民安|责编:刘晶
出版社: 清华大学
原售价: 158.00
折扣价: 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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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2550815

作者简介

张民安,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在主流的出版社出版大量专著,在主流的法学期刊发表大量的学术文章。

内容简介

/法国民法总论(Ⅱ)第一章主观权利的一般理论在 民法总论当中的核心地位/第一章 主观权利的一般理论在民法总论当中的核心地位 在历史上,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的区分理论并不是 一蹴而就的,它是经过长期且缓慢的发展过程之后才最 终得以确立的。总的说来,在公元前8世纪—公元6世纪 ,罗马法当中并不存在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的区分理论 ,因为作为两部著名的民法教科书,盖尤斯的《法学阶 梯》(Institutes De Gaus)或者查士丁尼皇帝的 《法学阶梯》均没有采取将民法的所有内容分为两大组 成部分即总论和分论的做法,而是采取了将民法的所有 内容分为三大组成部分即人法、物法和诉讼法的做法。 张民安: 《法国民法总论(上)》,55~65页,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 随着罗马帝国的坍塌,在公元6—11世纪之间,罗 马法几乎完全从人们的视野当中消失,几乎没有任何学 者对罗马法感兴趣,更没有人对罗马法进行研究。因为 人们的兴趣完全被教会法所盘踞。 Jean Gaudemet,les naissances du droit,4e édition,Montchrestien,2006,pp.301302.由于罗马 法完全从人们的记忆当中消散,因此,在这一时期,民 法当中不存在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的区分理论。1075年 ,随着查士丁尼皇帝《学说汇纂》(即《潘德克吞》) 的发现(La découverte du Digestie),罗马法再一 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民法学者开始逐渐关注和研究罗马 法,并最终促成了罗马法在12—16世纪的复兴。 Jean Gaudemet,les naissances du droit,4e édition,Montchrestien,2006,pp.302305. 在12—15世纪,为了在大学从事罗马法的教学和研 究活动,意大利民法学者开始对查士丁尼皇帝的《民法 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做出解释、说明、 评论甚至批评,并因此形成了这一时期两个著名的法学 两派即12世纪的注释法学派(lcole des Glossateurs) 所谓注释法学派(lécole des glossateurs),或者是指民法学者在其民法著作当中 对所发现的罗马法文本(textes)做出的注解、评注( exégèse gloses),或者是指为了让自己的学生能够更 好地理解罗马法文本所具有的含义,民法学者在自己的 学生面前对这些文本所做出的对照、对比(comparer) 和所发表的评论、评述(commenter)。因为这样的原 因,这些民法学者也被称为注释法学家(glossateurs )。Jean Gaudemet,les naissances du droit,4e é dition,Montchrestien,2006,pp.310311; Jean Bart,Histoiren du droit privé, 2e édition,Montchrestien,2009, pp.116117;张民安 : 《法国人格权法(上)》,67页,北京,清华大学 出版社,2016;张民安: 《法国民法总论(上)》, 67~69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和13—15世 纪的后注释法学派(lcole despostglossateurs )。 所谓后注释法学派(lcole des 民商法领域的代表性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