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终身教育论(修订版)

现代国际终身教育论(修订版)
作者: 吴遵民
出版社: 上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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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72010736

作者简介

吴遵民 日本神户大学学术博士(教育学)、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自2001年学成归国后,先后担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学习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兼职教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终身教育立法顾问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政策与立法、教育基本理论、终身教育与学习社会理论、社区教育研究等。已出版专著及参与编写教材和研究报告30余部,在《教育研究》《开放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及省部级项目16项。

内容简介

人的一生都应该接受教育的思想,在世界许多国家,且很长的历史时期中即已存在。对于这一论点,世界各国研究者的意见目前已趋向一致。日本的《生涯教育字典》以及美国的一些终身教育专著,都对古典的终身教育思想作过专门的介绍与论述。标志着欧洲近代社会开端的法国大革命期间,终身教育思想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更具体的体现。1789 年法国大革命胜利后不久,在递交给国民议会的一系列教育法案中,就首次强调终身教育并不仅仅是通过“每个个人的自觉和努力去实现”,而且必须通过“公教育”,即“扩大教育机会,制定新的教育政策”等措施来予以保证。一份关于“公教育”的提案这样写道:“若认为教育仅仅是限定于儿童和年轻人的活动,那绝对是社会的偏见。”而另一份由法国大革命时期教育思想家马奎斯?孔多塞提岀的公共教育计划书(全名为《关于公共教育全体认识的报告书及其法案》),对终身教育作了更为明确的概括:“就教育而言,人类必须通过年龄的各个阶段来获取全部的知识,并且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终身的学习来确保知识的获得。” 孔多塞进一步认为,“教育应作为人的权利的一部分”。从这一立场出发,公立学校则不仅仅限于儿童,还必须对“所有市民”无偿开放,教师也应成为“市民”教育的主要担当者。 在英国,成人教育委员会1919年《最终报告书》中也有非常具体的体现。该报告书指出,“通过对现有中等教育的民主化、大众化”的改革进程,设想“在义务教育年限的延长线上”来“实现作为继续教育的成人教育机会的扩充”。这一强调对既往教育体制从根本及整体上进行再构建,也即主张让学校教育与成人教育互相结合的思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一些主要国家中已受到相当的重视。这一教育设想或主张的实质已非常接近现代终身教育论提倡的基本理念。有关这方面的代表性事例还可举出不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法国反法西斯运动的展开过程中,加斯通? 巴什拉的思想,而这一思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被写进了法国的宪法。颁布于1946年的法国宪法曾作出以下明确规定:“在任何阶段”对儿童或成人实施“无偿的及非宗教的公共教育”,都将被视作“国家义务”予以保障。 在中国,类似的终身教育思想同样早有广泛传播。民间即流传有“活到老,学到老”的古老格言。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则更在《论语?为政》篇中提出过人生修养的“阶段学说”。孔子认为,人从15岁起至70岁止,只要不断致力于自身的修养并追求学问研究,就可分别达到“志学、而立、不惑、知命、耳顺、从心”的境界。而在日本,由于早期受中国儒家程朱理学及佛教的影响,不仅接受了儒家的思想和政治理念,而且把一生应不间断地学习奉为个人生活和修养的至高目标。 综上所述,我们大致可得出如下结论:有关终身教育的思想早已散存于人类历史长河的各个时期。1965 年以来,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推进国际会议正式推出提倡终身教育的提案为契机,从而掀起的全球性推广终身教育的热潮,则可被视作上述历史现象的必然延续和深化,此两者间应无绝对的鸿沟或本质性的差别。国内外的专家学者现均倾向将或曾散见于历史典籍,或流传于民间的点点滴滴关于终身教育的思想,定义为“古典终身教育论”;1965 年以后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代表的世界性教育组织或行政机构积极倡导并大力推行的终身教育理念,则称为“现代终身教育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