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桦讲清代奇案

柏桦讲清代奇案
作者: 柏桦|责编:董理//周冠宇
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
原售价: 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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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6217917

作者简介

柏桦 北京市人,1953年生。法学硕士、历史学博士(中国)、文学博士(日本),南开大学法学院及周恩来政府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法律制度史。出版《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明清州县官群体》《中国政治制度史(第三版)》《中国古代刑罚政治观》《柏桦讲明清奇案》《柏桦讲明清妙判》等20部专著,发表论文百余篇。

内容简介

淄川无头案 案件发生在清代顺治 十五年(1658年)的山 东济南府淄川县。淄川县 虽然历史悠久,但却少有 重大事情发生,所以很少 引人注意。不过淄川县有 蒲松龄的故居,其名声也 就不一般了。如今蒲松龄 故居成为省级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并且辟为纪念馆 ,又进行了扩建,有陈列 室、办公室、接待室、展 室等,已经鲜见历史面貌 了。这次所讲的乃是时任 淄川县知县,对蒲松龄有 知遇之恩的费祎祉所办理 的案件,而费知县的事迹 则有赖于蒲松龄的文笔, 得以闻名于世。 却说顺治十五年 (1658年)秋天,费知 县受理了一个诉状,乃是 淄川县郊外某村村民冯安 ,控告同村邻居胡成谋杀 路过客商,据胡成本人讲 是将尸体推人村外南山枯 井之中,恳请县太爷将胡 成治罪,追回被抢劫的钱 财,以为死者伸冤。 看完诉状,费知县就 觉得蹊跷,胡成谋杀路过 客商,邻居冯安是如何知 道的呢?尸体被推入村外 南山枯井,却是据胡成本 人所说,天下哪里有这样 的人,杀了人还四处张扬 呢?冯安又如何肯定井中 有尸体,而且是路过客商 呢?莫非他也参与了谋杀 路过客商,就是因为分赃 不均而引起的纷争呢?此 外,其诉状还特别讲到追 回抢劫钱财之事,其邀功 得赏之情也太外露了。即 便是费知县可以看出许多 疑点,但状告的是人命案 件,总不能不去验尸,所 以带领仵作、衙役前往该 村勘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