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商帮

回望商帮
作者: 梁小民|
出版社: 三联书店
原售价: 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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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8078193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晋商的制度创新 诺奖获得者、经济学史学家道格拉斯·诺斯总结西 方成功的经验时提出了“路径依赖”的观点,即一个国 家的兴盛取决于建立一套能促进增长的制度。这套制度 就是市场经济制度。同样,一个企业的成功也取决于制 度的创新。晋商的成功正在于在漫长的经商历史中创造 了一套完善而有效的制度。这套制度在十大商帮中是独 一无二的,在今天仍不乏启发意义。 晋商最重要的制度创新是企业的股份制。特别要指 出的是,晋商的股份制并不是来自书本,也不是向西方 学的,完全是自己在经商实践中不断遇到问题,又探索 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创造出来的。 经商需要资金。晋商许多人都是白手起家,靠自己 积累的资金经商,这种资金是个人资金。应该说世界上 许多商人都是由此起步的。但随着商业的做大,商机有 许多,但个人资金不足。这种经商需求与资金不足的矛 盾就催生了“贷金制”。“贷金制”就是借别人的钱经 商。“贷金制”最初是向个人借钱,而不是向银行或金 融机构贷款。贷金制时实行固定利率,依靠的是债务人 和债权人之间建立在血缘或乡情基础上的信任关系。但 这种制度隐含了风险与收益之间的不对称。从债权人来 看,债务人经商无论赚多少,他的收益是固定的。当债 务人经营大赚时,债权人收入并不增加,但当债务人经 营破产时,债权人会血本无归。这就使债权人不愿意放 贷,这种“贷金制”进行不下去。 于是就出现了“朋伙制”。“朋伙制”就是若干人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类似于今 天所说的“合伙制”。这种制度解决了收益与风险不对 称的问题,但合伙人之间会由于决策和分红出现矛盾, 尤其是在合伙人增加之后。这种制度限制了企业做大。 这时就出现了“东伙制”。“东伙制”就是一人或 数人出资,但出资人并不经营,把资金交给伙计经营。 这种制度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把有钱而无经 营才能者的“钱”与有经营才能而无钱者的“才”结合 在一起。这是企业制度的重大进步。“东伙制”已是股 份制的前身,只是缺少制度规范。由此再前进一步,把 出资者的“钱”作为“银股”,经营者的“才”作为“ 身股”,股份制就水到渠成地出现了。 晋商在清嘉庆、道光年间实现了股份制,道光三年 (1823年)后出现的票号都采用了这种股份制。欧洲的 股份制最早出现在17世纪初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 印度公司,但股份制的普及是在19世纪50—60年代。晋 商在19世纪20年代已普遍实现了股份制。 作为筹资的方式,晋商的股份制与欧洲的股份制有 共同的特点。这就是股权分散,有利于筹资;股权相对 集中,有利于做出统一、集中的决策,避免了决策中的 分散与冲突;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既保证了 所有者的决策权,又保证了企业管理的效率。 但晋商的股份制产生于中国,受历史传统与环境的 影响,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有缺点与优点。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