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考据(叁)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隋唐创始并逐渐完善的科举考试,是一种制度创新,是对历史上的选举 制度的扬弃,不仅对于我国隋唐及其以后的社会政治、吏治、教育、社会、 价值取向、文化下移等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对于亚洲乃至世界的影响 也是深远的。在我国历史上,还没有一种制度如同科举制一样持续时间长达 1300年之久。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是在二律背反中进行的,科举制在发 挥其提高全社会的竞争意识、扩大统治基础、促进文化下移等方面的积极作 用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消极要素,如禁锢学子的思想、成 功率过低而浪费绝大多数应试者的青春和精力,尤其科场作弊就是一个非常 典型且比较普遍的现象。实际上考试作弊并非始自隋唐科举,更不是隋唐科 举所特有,只要有考试就必然会存在作弊,即使今天仍然不断有国内外考试 作弊的实例见诸报端。唐代正值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也是科举考试处 于逐步完善与发展的重要阶段,尽管唐代已经发明了防范科场作弊的锁院制 、回避制笔试辅助手段,至于后世发明的誊录等有效防范措施还没有在唐代 科犁试中实行,这无疑使当时防范考试弊的难度加大。纵观唐代科场中出的 作弊现象林林总总,令人震惊,与相适应,唐代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列防范 措施杜绝科场作弊。关于唐科举考试,在学术界已经取得了卓成就,下面只 是就唐代科场考试作方式和防范诸措施作一简单的总结乞求赐教。 一、唐代科场考试作弊的种种方式 唐代科场考试作弊的方式很多实际上揭露出来者只能上挂一漏万即使如 此,见诸史书记载者已经触惊心。这里只是摭其要者略作介绍。 (一)达官显宦徇私舞弊 在唐代科举考试中,一些达官显宦往往出自私利从中进行干预,影口了 正常的科举考试秩序。正如后人所评论的。“唐世科举……亦或胁于权势, 或挠于亲故,或累于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在正式考试之前,其去取高 下固已胸有成竹。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都是朝中重臣或权贵,以及与 科场主持者有直接关系者,而与寻常百姓或一般考生没有直接联系。为了使 自己的亲故、子弟在科举考试中金榜题名,有的权势者直接向主考官施加压 力。达官贵族在科场上徇私舞弊的情况在唐代相当严重。 唐玄宗时宠臣外戚杨国忠之子杨暄学业荒陋”是朝野皆知的事实,参加 明经考试理所当然在被“黜落”之列。但是“恃势倨贵”的杨国忠并不甘心 ,他对知贡举者达奚询进行迫胁。慑于杨国忠的淫威,达氏不但不敢按实际 水平判杨暄名落孙山,而且定其为巴第。这成为唐代科场考试中的一桩丑闻 。唐玄宗天宝(742~756年)年间,御史中丞张倚之子张夷考试人高第,后来 玄宗亲自主持复试,其结果是张夷竟“不措一词”,这在当时被人讥讽为“ 曳白”,类似于20世纪70年代时髦一时的“白卷先生”。可以断定,在考试 之前张倚一定对主考官施加过压力,或者说主考官慑于张倚的淫威而主动向 其献媚,才会有本属白卷先生而居然成为科场公布的榜中名列前茅者。与此 同时,还有权势者通过收买主考官的手法,使其子弟、亲戚和故旧在科场竞 争中取得好名次的例子。如唐代宗大历(766~779年)年间,宦官刘忠翼权倾 内外,同时泾源节度使马磷也恩宠有加,据记载此二人“各有亲戚干贡部” ,科举考试有关部门正常工作受到刘忠翼和马磷等权贵者的干预。在当时还 出现了主考官受制于某些权贵者的实例,其中比较典型的记载是,“牛、孔 数家,凭势力,每岁主司为其所制”。科场已经成为这些权贵者家族及其有 利益关系者进第的私利工具,这与科举设计者当初平等竞争的初衷大相径庭 。正因为如此,当崔瑶知贡举时,“榜出,率皆权豪子弟”,就不足为奇了 。 在唐代往往还有在未正式考试前,主考官就已经内定登科者乃至名次的 怪现象。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崔郾曾经前往东都洛阳知贡举,在他临行前, 太学博士吴武陵向他推荐杜牧为甲科状头。崔郾则直言不讳地说,不仅仅状 元已经有主,就连前四名也早已内定了。无可奈何,吴武陵只好为杜牧谋取 了第五名。后来有人指出杜牧不拘小节的事实,对其名列第五提出异议。主 考官崔郾反驳的理由似乎非常充分:“已许吴郡矣,牧虽屠沽,不能易也。 ”而这样的理由居然也能被当时人所接受。可见,在盛行纳卷之风的情况下 ,应试者能否金榜题名,以及在榜中的名次先后,不是只看他考试成绩的优 劣,而主要依所推荐者的权势、威望以及推荐的时间顺序而定,甚至人们在 当时对此也不讳言。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以推荐为主、考试为辅的考试制度 。权德舆知贡举时,权臣李实曾经一次就开列了20人擢第的名单,并且威胁 说“可依此第之,不尔,必出外官,悔无及也”。权德舆没有按照李实的意 志行事,保住了知识分子的名节,但是当时内心恐惧的不是企图徇私舞弊的 李实本人,而是坚持以考试成绩录取的主考官权德舆“颇惧其诬奏”。可见 科场内定名次在兰已经相当普遍,而权德舆拒绝权臣的要求显得确实不易与 难能可一这里有一个陈彦博做梦的故事颇能说明问题。唐宪宗元和五年(810 一的一天: ……(陈彦博)初梦至一庭,帷帐荧煌,中几榻上有牍,焕然若金字。主 者日:“此年进士名,将奏上帝”。彦博观,有三十二人,其名在焉。榜出 ,果符前兆。 陈彦博居然梦见了第二年进士及第名单,而且与后来的事实 完全吻合,非他具有特殊本领,而是他已经听了第二年进士内定的风声,抑 或他眼目睹了主考官已经内定的名单,当时盛行进士行卷之风,而陈彦博为 将参加应试的举子,向有权势者有威望者行卷,且得知内定中榜者名单,是 有可能的。 实际上,在唐代进士等科在考之前就已经内定名单乃至名次的象,已经 成为公开的秘密,这就连朝皇帝也清楚“每岁策名,无不先定”的事实。因 此,在“未引试之前,其去取小,固已定于胸中矣”的说法,是有一定根据 的。 (二)贿赂公行,以求登第 唐代举子能否在竞争激烈的科场中取得功名,主考官所起的作用非常大 ,于是一些有经济实力者便不遗余力地向主考官行贿。 唐代科场中行贿丑闻时有发生。唐高宗龙朔(66l一663年)年间,知贡举 董思恭因接受考生贿赂而成为朝野议论的重要新闻之一。当时还出现的一种 现象是,一些有权势和富有者专门向主考机构或主考官行贿,应试者如果不 走其后门,则很难指望在科场上成功。如当时的王崇、窦贤二家势力很大, 他们也对干预科举非常感兴趣:以科目为资,足以升沉后进,故科目举人相 谓日:‘未见王、窦,徒劳漫走’”。唐玄宗时长安(今陕西西安)巨富王元 宝、杨崇义、郭万金等,“各以延纳四方多士,竞于供送”,“朝之名僚往 往出于门下,每科场文士集于数家,时人目之为豪友”。唐中宗时,炙手可 热的韦后和太平公主、安乐公主先后专权,吏治腐败,科场行贿受贿风气盛 行,韦后等委任郑情为科场主考官,不遗余力地“大纳货赂”。像岭南巨富 “发身财贿,委质科名”,成了连当时主考官萧枋也直言不讳的秘密。在这 样的社会氛围下,如果应试者不进行向主试机构或主试者有所表示,反而成 为一种不识时务的反常现象。 唐代后期,随着宦官专权,军阀混战局面日益加剧,科场行贿受贿也更 加变本加厉。唐宣宗时,主考官曾经与考生共同作弊,主考官因此而受贿多 达1600贯文。据说魏邈在科场的失意,并非其才学不济,而是因为“贿援兼 无”,可见一定的财富是保住科场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有必要在这里举一个比较有趣的故事: 岳州刺史李俊举进士,连不中第。贞元二年(786年),有故人国子祭酒 包佶者,通于主司,援成之。榜前一日,当以名闻执政。初五更,俊将候佶 ,里门未开,立马门侧。傍有卖糕者,其气烛烛。有一吏若郡之邮檄者,小 囊毡帽,坐于其侧,颇有欲糕之色。俊为买而食之,客甚喜,啖数片,俄而 里门开。众竞出,客独附俊马日:“愿请问。”俊下听之。日:“某乃冥之 吏送进士名者,君非其徒耶?”俊曰:“然。”日:“送堂之榜在此,可自 寻之。”因出视,俊无名。垂泣日:“苦心笔砚,二十余年,偕计者亦十年 ,今复无名,岂终无成乎?”日:“君之成名,在十年之外,禄位甚盛。今 欲求之,亦非难,但于本禄耗半。且多屯剥,才获一郡,如何?”俊日:“ 所求者名,名得足矣。”客日:“能行少贿于冥吏,即于此取其同姓者易其 名,可乎?”俊日:“几何可?”日:“阴钱三万贯。” 李俊按照邮檄者的指点,向冥吏行贿冥钱3万贯后,便将榜中“李温” 之温“揩去”后,再“注俊字”,并且交代李俊“无违约”。后来李俊果然 榜上有名。此虽然属于小说家言,不可尽信,但也绝非无稽之谈。考唐德宗 贞元二年(786年)知贡举者正好就是文中所言的包佶。用心良苦的作者,就 是用隐晦曲折的故事,将考生李俊向主考官行贿而金榜题名的事实丑闻揭露 出来。 (三)明码标价,买卖出身 尽管唐代中期以前科场行贿受贿现象比较普遍,但这毕竟还不是公行事 ,而到唐后期,随着吏治腐败和会动荡的加剧,科场行贿受贿的丑更加普遍 ,科场中竟然明码标价,出了买卖出身的情况。唐肃宗至德二(757年)七月 ,政府明文规定举子只纳钱百千文,就可以给予明经出身。是在具体操作过 程中视情况不同而所区别,如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对科帖经、对策程式有所 了解,且在当地一定知名度的人,可根据情况减少十千文;对曾经参加过省 试而落榜者,并且有一定凭证,就可以减少五十文;若精识文字者,依据原 规定出百文;如果是“未曾读学不识文字者,三十千”。分门别类,明码标 价,俨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当时寒窗苦十年的举子,一定对此只能是无奈 不屑一顾。 可见当时只要出钱若干,就可获得明经出身,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这虽 然与当时在藩镇割据形势下唐府财政捉襟见肘不无关系,但科举滥则是其最 根本的原因。科场腐败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P2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