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用版)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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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消防法中。 2.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是消防工作的原则。消防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业,既有较强的法规性、政策性,也因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而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因此,加强消防工作需要综合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事业的管理者,应当担负领导责任;专门机关作为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应当依法监督管理消防事务;社会各界也应当有组织地积极参与消防。具体而言: (1)政府统一领导,就是政府应当从总体上指挥、部署、规划、支持和协调全国或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2)部门依法监管,就是政府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监管,包括公安机关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其消防机构负责实施;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3)单位全面负责,是指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做好各项消防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4)公民积极参与,这一原则要求充分发挥专门消防机构的主导作用,由公安消防机构统一监督管理消防工作的同时,在防火和火灾扑救中注意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是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依照法律规定,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将消防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和个人,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4.社会化消防网络。消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政府”、“部门”、“单位”、“公民”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社会化的 专家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专家出版机构 精选法规——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 专业解读——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实川附求——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法规提要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