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 新版 王泽鉴 民法研究系列
作者简介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为台湾地区民法学最有声誉的学者。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总则》、《民
内容简介
民法总则不仅是民法的总则,更是私法的总则,具有四个重要意义: 第一,建构私法制度,包括权利主体(自然人、法人)、权利客体(物、权 利)、权利得丧变更的机制(法律行为),以及权利行使的规范(消灭时效、权利行使内容的限制)。 第二,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私法自治、财产权保护及两性平等的法律原则。 第三,明定私法的法源及适用的顺序。 第四,民法总则是学习民法的入门,期望能借助民法总则的教学研究,使初习法律者认识私法的价值理念,培养法律思维及法之适用的基本能力,增强学习法律的信念及热情。 自我学习民法的方法:加强研读法律条文。读到教科书引用的法律条文时,必须确实查阅精读该条文及相关规定,来回于教科书与法律条文之间,始能真正把握理解法学理论与解释适用的相互关系。经常阅读法条有助于了解法律规范的目的,探究社会问题,发现争点、探寻解决可能性。 从大一开始即须演练实例题,并将其列入课程内容,由简入繁,始能透彻了解法律概念体系,运用法律解释适用方法,培养处理案例的能力。 加强沟通及共同讨论。法学是在共同研讨中成长进步的,遇到疑难问题时,应求教于老师,查阅文献,与同学讨论。为演练实例题,得组成小组,定期聚会轮流出题(此可促使我们认真阅读资料,培养发掘问题设计案例的能力),同时个别作答、集体讨论,若能持之以恒,必有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