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研究(基于公证权与司法权的关系视角)/纠纷预防与诉源治理公证理论与
作者简介
段明,1991年8月出生,江西赣州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讲师,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法律研修学者,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研究人员、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公证法学研究,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司法部课题等课题4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及其他课题多项;在《商业研究》《民事程序法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部分论文曾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合著出版《诉讼费用制度专题实证研究》《中国调解的理念创新与机制重塑》等学术专著3部;荣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二等奖、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三等奖、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励10余项。
内容简介
本书从“公证权与司法权关系理论”的视角出发,通过对公证权的属性、权能及演变规律进行梳理和澄清,再对其与司法权的关系进行界定,由此总结出公证权与司法权在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中分工与协作的指导理念与基本原则。最后,将“公证权与司法权关系理论”分别融入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效力赋予程序、执行启动程序、司法审查程序以及救济程序的理论探讨和制度构造中,以此构建理论自洽与体系协调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