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的理论与方法--基于珠三角和长三角的经验/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机制与](https://file.mhuoba.com/shop/3/100021/picture/book/20211109/20/20211109200026799.jpg)
出版社: 科学
原售价: 138.00
折扣价: 109.00
折扣购买: 创新驱动的理论与方法--基于珠三角和长三角的经验/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机制与
ISBN: 9787030630636
第1章 创新驱动的方法论
广州作为一线城市和广东省经济总量最大的城市,一直以来有发展的优越感。虽然深圳是快速成长的城市,是一个副省级城市,经济总量与广州相差无几,但广州作为省会城市,多年来一直保持经济总量全省第一,并保持多年的经济领导力。但是,在2017年6月国家出台了新的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核算方法,投入的研发费用不再作为扣除项,而是作为资本形成,计入GDP,深圳地区生产总值首次超越了广州,成为广东经济总量最大的城市。这个信号使得以地区生产总值作为自己业绩的部分地方政府改变了行为,其不再轻视研发投入,而是设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显然,国家的这一行为基于创新驱动的理论设计和创新驱动的方法论。
创新驱动一词出现时日不多,没有统一的内涵,然而本书的研究需要基于一个方法论。创新驱动的动力来自市场,在中国之所以称作“驱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动力来自政府或者由政府设计的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政府的有形之手,成为中国及其各地区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经验和工作传统,创新驱动也是如此。本章将讨论创新驱动的概念、评估方法、动力模型与动力结构。
1.1 创新驱动的概念与性质
1.1.1 创新驱动的概念
创新驱动是指那些从社会成员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以及那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挖掘和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也就是说,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科学技术创新。它是集约式经济增长,是用技术变革提高生产要素产出率下的增长,而不是依靠要素数量投入获得的增长。这个概念广泛流传,主要是从宏观经济角度认识创新的,但并不是“创新驱动”一词的全部含义。把创新作为驱动经济的主要动力,讲的是创新驱动经济增长,而不是讲如何驱动创新。用创新来驱动经济,是创新驱动一词形成的背景,也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阶段的战略核心,更是中国实现中等收入阶段跨越后国家发展能力提高的根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以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均明确提出我国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在宏观上确认了创新驱动的核心地位。
这一定义将创新要素加以分解,涵盖了个人创造力、技能、天分,但是,这个定义过度强调个人素质对创新的影响,以个人素质提升可以自动产生创新作为假设前提,将个人的要素流动、个人的创造力培养及个人的创造力挖掘和利用作为该理论的重要政策推论,显得有一定的局限。就创新活动而言,显然需要有较强的组织支持,随着研发投入增加,越来越多地需要依靠组织实现创新,而不只是单纯依靠个人,即使是企业员工,也需要组织创新。个人创新素质提升是组织创新的前提,但不是全部,而创新驱动的主要对象也是组织,而非个人行为。
这一定义也强调了知识产权的作用,然而知识产权制度只能推动知识生产,并非有助于知识的运用,获得知识产权只是创新过程的一个环节,而不是创新本身。在中国知识产权数量日益增多,而知识产权转化率不断降低的背景下,促进知识产权数量增长是否有助于创新成了一个疑问,而不是一个明确的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只强调知识产权,似乎也不是创新驱动的本质。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到底是现在的企业,还是即将成立的企业?从中国转型的实践看,如果没有大量的新创企业挤压在位企业,在位企业转型的行为恐怕还不会到来。多年来,我国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战略,多不奏效,其重要原因是现在的企业缺少创新动力,虽然这并不意味着在位企业不是创新的主体,但至少可以说明,我国的创新驱动战略在执行过程中曾经存在一定程度的定位虚化、着力点发力不足的问题。
以市场作为创新驱动的基本力量,通过市场调动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创新驱动离不开市场。但是,如果由市场的自发作用来驱动创新似乎也有较大的不妥,因为市场所产生的创新动力主要是诱致性的,而创新驱动力并非仅来自市场的内生作用力,创新驱动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来自非自发的愿望。也就是说,对某些国情而言,存在着由市场带来的创新驱动障碍,市场不可能自发地形成创新驱动,这样就需要通过引入外部力量,借助这些力量构建创新驱动体系,这才是“创新驱动”之说的本意。
北京创新驱动评估课题组认为,新时期创新驱动发展的内涵应包含三个新的理念:一是从科技创新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转变;二是强调增长动力机制转换和增长方式转变;三是从注重经济增长速度向注重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率提升转变。这一分析肯定了制度建设的意义,特别是强调了全面创新转变的意义和作用,但具体的全面创新是指什么,需要进一步解释,同时,也强调了机制的重要性,但机制是什么和包括了什么,定义也没有对此进行细化。
本书认为,创新驱动应该是借助政府的直接和间接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对所有企业和社会组织施加作用力,推动社会向以创新为主要行为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并巩固这种方式的制度与机制。
1.1.2 创新需要驱动
创新是获得利润的基本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企业获得利润,才可以生存和发展,因此,通常假设企业要追求利润最大化,既然如此,企业应该选择创新作为自己生存、发展之路,但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现实中观察,创新并不是所有企业的选择,其重要原因就是企业恐惧创新。
如果企业长期没有利润,就会倒闭,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一些不愿意改变自己的企业,宁可倒闭,也不选择创新,说明创新存在着巨大的障碍,这不仅是在位企业对创新障碍克服的信心与能力不足的表现,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初期阶段,以粗放、数量型增长为特征的企业行为持续作用的结果。
1. 新利润及其性质
创新者是市场的开辟者,在创新的市场上,竞争者还没来得及进入,至少创新者是这样预见的,因此,市场具有垄断性质,它适用于垄断利润模型。在垄断的市场结构中,企业可以自主地确定价格,将价格确定在利润最大的位置上(Pm),如图1-1所示。
图1-1 创新垄断及其策略
假设企业产品生产成本(C)已经固定且不变,企业的产品定价选择在使利润最大的(Pm)位置,可获得LM的利润,图1-1中深色面积代表垄断利润。这是因为企业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价格,通常假设企业会将价格确定在利润最大的位置上。这意味着,如果能够排除竞争对手,创新者将会永远得到垄断利润,或者说,在可以排除竞争对手的期间内,企业可以获得垄断利润。
创新企业能够赚取垄断利润的一个前提是它们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能够为市场所接受。市场并非以产品的新旧决定对其是否接受,而是针对其价值高低来决定是否接受。如果创新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对顾客来说价值不足,所获得价值不及所付出(价格),顾客就不可能接受这种产品,即使价值超过所付出,顾客也会因为需要学习、需要改变习惯而不会率先使用这些新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为市场所接受的产品多数是那些人们熟悉的,又能够对旧的产品有明显的替代作用的产品或服务,接受新的产品,一定程度上需要放弃旧有的物品与消费习惯;如果是全新的产品或服务,人们完全不熟悉,人们就会对其存在接受障碍。面对全新的产品,人们可能不理解其价值和意义,无法建立对新产品的认知和信任,新产品进入市场就会非常不容易。不论哪种创新,都面临着消费者对产品价值认知的问题,因此企业不能以自身出发定义价值、定位产品,而必须从消费者角度进行价值定位。
面对认知障碍,企业可以通过价格调节来减小新产品或服务进入市场的阻力,降低价格可以提升消费者认知价值。也就是说,虽然创新者是垄断者,但由于其面临市场上存在的上述障碍,他们有可能会让定价主动偏离垄断价格,将价格定位在PP水平(图1-1),以增加顾客对新产品或新服务的价值,克服认知障碍。虽然创新者的利润可能会减少,但会较早地回流资金,也可以避免因为国内市场对创新产品或服务的认知不够造成的风险。
创新企业使用低于垄断利润的定价策略还有可能是出于对模仿者的防范。模仿者跟进市场的原因是市场中的企业利润过高,创新者可以使用降低价格的方法,减少潜在进入者对在位企业利润的预期,从而使自己的垄断地位获得较长时间的维持。虽然这种垄断不能保证自己的垄断利润,但可以避免潜在进入者的威胁,其利润虽然下降至灰色阴影面积(lm),但仍然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
创新者还可以利用制度,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来维持自己的垄断利润,那些无法模仿的技术,有可能通过专利制度阻挡住潜在的进入者,当然,创新者也可以通过建立规模经济,阻止那些边际成本较高的潜在进入者进入。在制度和政策的诱导下,创新企业还有其他变现的可能。中国,激励创新的政策很多,如果不是创新企业,企业税负可能会比较重,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减税20%,如此之大的利润差别,当然会推动企业进行创新。投融资制度对创新企业比较宽松,因为这样的公司上市以后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的溢价发行在中国非常普遍,那些财务投资人愿意对创新企业进行财务投资,并且推动企业上市以获得上市的红利,这可以为创新企业初期创业带来便利,也可以使投资人一边保持事业发展,一边获得退出股权的收益。
从一般意义来讲,创新的收益来自垄断利润,所以创新收益的性质应该是垄断。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市场经济最大的优势是在资源自由配置过程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而垄断则阻碍了资源的自由配置,也中断了资源优化配置。接受垄断这一获得利益的途径是社会不得以为之的行为,那么为何社会能够容忍垄断,甚至还使用了制度和政策鼓励创新、保护创新企业的垄断利益呢?这是因为创新所带来的产业突破可以为经济带来更优的资源优化配置,而且是质量性的优化配置,这与通过市场流动获得资源优化配置有着根本性差别,是更广义和更高层次的资源优化配置。
停车难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然而人们在停车难的同时,却经常会看到闲置的车位,人们找不到车位,也不能停到这个位置,是因为有门禁管理人的阻挡。设置门禁是为了看管车主的车位,不让其他人随意使用。开走车的人在其他地方也可能找不到停车位,经常会出现购买了车,却因为无法停车而不敢驾驶的情况。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将闲置的车位在车子开走以后能够允许别人停车,形成一个按不同时间分配停车场资源的市场。为了不让市场混乱,需要建立一个壁垒,基本的办法是付费,以付费形成一个门槛,而付费同时也可以激励人们把空置的车位挂出来,并让寻找车位的人知道。是否可以通过静态的资源优化配置解决这一问题呢?不能,因为这需要频繁订立契约,而且一定要严格执行契约,没有互联网,就无法建立这样的契约关系,也无法方便地付费。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个静态的资源配置问题,而实质上,却需要一个技术环境,也需要对技术的深入理解与运用并使用新的商业模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的解决可以释放许多车位资源,因为这等于不需要修建任何停车场就可以增加停车位,从而可以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只有创新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资源优化配置方式,它是动态的资源优化配置,是用一种想法和方案的改变就可以获得巨大财富的方法,鼓励使用这样的方法,解决目前社会中的难题,通常不需要投入过多的资源。它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是一个可以增加、扩充、放大资源价值并且可以模仿复制的思想,在其他地方也可以使用,因而可以普惠于人类。鼓励这种行为对人类社会十分有益,因为创新所带来的思想,一旦形成就永远不会消失,有望为人类所拥有,其社会意义远大于创新者所获得的收益。这样,创新所产生的垄断造成的损失就不值一提了。
2. 创新者的障碍
既然创新者有可能获得垄断利润,还有可能在制度和政策下获得由社会为其提供的额外收益,为何还会放弃对创新的追求呢?
企业选择不追求垄断利润,可能出于下列考虑。
1)社会没有追求利润的动力
一些企业缺乏进取心,特别是在缺少竞争压力的环境中,更没有创新的动力,企业可能演变成既不会组织创新,也不愿意学习创新的组织。竞争压力来自那些进行创新的企业,它们会使一些不创新的企业经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