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文化经济浪潮
作者简介
金巍,文化经济与产业金融观察者。毕业于吉林大学,智库研究员,高级经济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文化经济、数字经济、文化金融、旅游产业金融、科技金融等。 2016年,主持创立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并担任秘书长。2017年起,担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文化金融蓝皮书”主编,连续五年出版《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21年,主持编写并出版国内第一本文化金融教材《文化金融学》。同时另有《文化金融:通往文化世界的资本力量》等专著出版。
内容简介
自 序 站在数字世界的大门口 在此我将叙述我观察数字文化经济的过程、认识形成的脉络以及本书的由来。 一 1996年,从吉林大学毕业后到北京不久,在中关村风入松书店,我买了一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未来之路》(The Road Ahead)。这本书的作者是后来家喻户晓的比尔·盖茨(Bill Gates),第一章的标题是“一场革命开始了”。比尔·盖茨写道:这不是信息高速公路,而是一个“终极市场”。这本书至今还放在我的书架上,书页已经泛黄。 现在大家都知道比尔·盖茨说的革命意味着计算机革命。我们也知道这也并不是“终极市场”,数字世界展示的时空将更加深邃而悠远。 之前,在从长春来北京的路上,有一本科幻小说陪伴了我,书名为《末日之门》,由我国作家乔良所著。这本当时看起来充满科幻色彩的小说,其中很多关于互联网世界的猜想在数年后已经实现了。现在我还印象深刻的两个情节,一个是驻港部队中校李汉到欧洲执行任务时遇到赤军,恐怖组织的“骇客”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电脑病毒控制了世界;另一个是我方用电脑控制的甲壳虫般大的成千上万的微型智能机器人爬上了敌方航空母舰。 1995年,互联网经济徐徐拉开大幕,微软发布了划时代的操作系统——Windows 95。同时,中国的互联网新势力正在中关村悄悄孕育,短短四五年后就形成了“互联网泡沫”。 还有两部科幻电影给我深刻印象。一部是1997年哥伦比亚影片公司出品的科幻电影《第五元素》(The Fifth Element),布鲁斯·威利斯从百层高楼开车驶向低空航行交通网络;另一部是1999年首映的《黑客帝国》(The Matrix)。直到前一段时间扎克伯格(Zuckerberg)将Facebook更名为Meta,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联想到了《黑客帝国》。据说《黑客帝国》的主要演员有一本必读书是电影上映很久以后才风靡于国内的凯文·凯利所著的《失控》(Out of Control)。 从《黑客帝国》上映到Facebook更名为Meta,时间匆匆已过22年。期间,全球经济发展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知识经济、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交错登场,直到数字技术“出圈”,数字经济成为主角。有人说数字技术变革是第四次技术革命,是继蒸汽技术革命、电力技术革命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革命的又一次科技革命,引起革命的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6G、物联网等组成的数字技术集群。也有人说这是第四次工业革命,我想这大概是从技术促进以制造业为中心的产业发展这个角度来认识的。 数字经济不是突然开始的,其几乎是与信息经济一同开始的,或者说数字经济起初的状态就隐含在现代信息技术启动的信息经济之中。1995年前后,美国有两位学者写了两部关于数字经济的著作,一是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尼葛洛庞帝(Negroponte)的《数字化生存》(Being Digital),另一部是唐·泰普斯科特(Don Tapscott)的《数据时代的经济学》 (The Digital Economy)?。由此可知,数字经济源起已经有三十几年了,最近十年其突然爆发的原因是出现了一系列具有颠覆性影响的数字技术迭代。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形成了新一代数字化技术集群,5G和物联网技术推动了信息基础设施的巨大进步,网络世界从交互但依然中心化的web2.0阶段向开放式去中心化的web3.0阶段转进,数字孪生、脑机结合等新的技术创新在虚拟世界开拓了更为广阔的新空间。 几十年来,人类一直走在通往数字世界的路上。就像网络游戏中的战士,人类一路狂奔,一路上不断数字化,不断开发应用,不断“加装备”。直到今天,站在了数字世界的门口。 数字世界正在呈现它的轮廓,但还蒙着一层厚厚的雾障。 二 在通往数字世界的路上,文化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关系,首先是通过文化经济与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的关系而体现的,经过不断融合和技术迭代才日益呈现出完整的数字文化经济形态。 我作为见证过互联网经济爆发的过来人,同时作为研究文化经济和文化金融的学者,对数字文化经济的兴起与发展自然会有一定的兴趣,所以也进行了一些观察。2014年以来,我在一些研讨会、论坛活动、讲授的培训课程和撰写的一些短文中,试着讨论了与数字文化经济相关的问题。 1. 文化科技创新及“三元动力结构” 我起初是从文化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创新驱动问题开始关注数字文化经济问题的,并提出了“三元动力结构”这个命题。 2014年是个值得纪念的年份,这一年是莫干山会议三十周年。我当时在《创新的力量——美丽中国建设路径探析》一书中有一篇阐述“文化科技创新”问题的文章,并将这篇文字重新整理丰富向莫干山会议提交了一篇论文,题为《创意经济中的文化产业新形态和产业创新的一种新思维》。我在文章中提出:创意、创新、创业分别构成了文化产业创新的经济特征、核心竞争力和人的要素,应建立一个“三创体系”(或称“三创ICE体系”)。同时在科技创新方面,我提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大趋势要求文化企业尤其是新兴文化企业必须在技术上取得领先才能取得竞争优势,文化科技创新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比内容创新更具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中最具竞争力的是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不仅受到资本的青睐,也会得到政策的更多倾斜。 2012年起,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命题日益重要。我国出台了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政策,例如2012年8月科技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可见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驱动问题被讨论得比较多。一个倾向是,创新驱动的议题常常只聚焦于技术创新,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驱动力。所以,我在一些场合中提出,当下的文化产业不仅需要技术创新驱动,还需要“多元驱动”。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多要素投入,尤其是资本投入,所以应是“多元驱动”而不仅仅是“创新驱动”,这是文化产业驱动力方面的特殊的叠加现象。 “多元驱动”的论述不是为了否定科技创新,而是为了寻找一种创新驱动的均衡状态。2016年5月14日,我在文化经济观察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短文,文章标题是《Cul-Tech:描绘文化产业未来图景》。在这篇文章中,我第一次阐述了我对文化、科技、金融三者关系的认识: 给一个苹果级的企业做个三维透视,我们会发现这些企业中都有文化、科技、金融三种力量在涌动,而三者的关系是很多种关系的最大公约数。 一家企业可能是三者中以某一种力量为特征(或核心能力)的企业,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另外两种都是必不可少的动力和变量。从文化(或文化产业)这个基点上,科技和金融是最重要的动力源。 图1 文化、科技与金融的关系 在图1中实际上有六组关系,分别对应六个概念:科技文化,文化科技;金融文化,文化金融;金融科技,科技金融。我在这篇短文中重点阐述的是“促进文化发展的科技”的这一组关系,即文化科技。内容的生成、传播和消费更加依赖技术,而互联网文化产业、数字文化产业是文化科技的直接体现。这篇短文后来被《中国文化报》刊载。 在2016年8月举办的山东省文化产业资本创投峰会上,我首次在演讲中提出,现阶段文化产业创新动力结构是“三元动力结构”,即文化、金融和科技分别指向经济学意义的文化要素、资本要素和技术要素。我笃定地相信这个判断,认为文化产业既不能忽视创新驱动,也不能忽视必要的资本供给。这三个要素对于我国现阶段文化产业来说非常关键,其实对大多数产业也是如此,乃至于对整体经济、区域经济来说也非常关键,所以此后我在很多场合会不厌其烦地阐述这个理论。 2016年12月,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主办跨界、创新与融合:广州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机遇与途径高峰论坛,我受邀在这次论坛上做主旨演讲,再次阐述了“三元动力结构”理论。这篇演讲后来被整理为《文化、科技与金融:三元动力结构下文化产业的融合与创新》一文,收录于我2021年5月出版的《文化金融:通往文化世界的资本力量》一书中。 我对“三元动力结构”的基本解释是:文化产业发展目前处于三元动力结构阶段,文化、科技和金融作为产业发展的三个主要动力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文化创新即内容创新,需要科技创新即文化科技创新,也需要金融创新即文化金融创新f。除此之外,我还扩展了“三元动力”作用的范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关系,我提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要素动能发挥不充分,文化、科技与金融“三元动力”仍需强化;二是“三元动力结构”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我认为未来十年内,文化、科技、金融这三个动力性的、要素性的产业,是任何一个重大的战略区域都必须重视起来的。我们要从区域经济发展新动力的视角,把握战略机遇,以“三元动力结构”为抓手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我认为当代全球国家之间的竞争,也不外乎这三个方面。我在演讲和培训时,经常会以代表美国国际竞争力的三个标志性地理名称阐述什么是“三元动力”:好莱坞、硅谷和华尔街。通常会引起共鸣,因为如果大家还能再举出其他名称,基本也跳不出这三个名称代表的范畴,也就是文化、科技和金融。我认为当代产业的竞争、经济的竞争乃至和平时期的国家竞争,最重要的就是文化、科技和金融这三个方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研究员很赞同我的“三元动力结构”理论,并在他解释文化经济政策态势的文章中或一些演讲中也使用了这个概念。他一直鼓励我进一步深化这个理论,提炼其机理和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思想。 2. 新文化经济及其数字化创新特征 在研究文化产业和文化金融的过程中我观察到,受政策、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文化经济的形态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我认为这种变化具有颠覆性,并提出了一个新概念——新文化经济。 2016年10月,我在发表于《中国民商》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论述了具有融合性特征的一种新的文化经济实践,即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领域的产业实践。我认为这种实践揭示了文化和经济的一种深层关系,也是文化产业研究和经济的文化动力研究的交叉点。 2017年初,我在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CCF50)新年峰会上正式提出“新文化经济时代已经到来”这个论断。我将与科技创新相关的新兴文化产业形态纳入新文化经济范畴,明确提出新文化经济时代有三个特征:创新性、融合性与要素性。在创新性方面,我专门阐述了新文化经济形态中科技的作用以及数字创意产业的意义,我认为文化产业在强调文化科技和数字技术方面的特征越来越明显。新文化经济具有数字化创新特征。 认识数字化创新是认识新文化经济的重要路径。2020年7月,我写了一篇标题为《在新经济金融服务体系视角下进一步发展文化金融》的文章,阐述了新文化经济与新经济的关系。在新经济视角下,基于技术对文化经济的影响和其他非技术因素对文化经济的影响,可以从技术和非技术两种路线认识新文化经济。后工业时代的文化产业,具有与新经济天然的紧密关系,这种关系集中体现在以文化产业为核心的文化经济正在演变为一种“新文化经济”。我们可以从技术和非技术两种路线来理解文化产业与新经济的密切关系,并认识新文化经济。 在2021年9月出版的《文化金融学》一书中,我对新文化经济做了更清晰的表述,明确将数字文化经济、创意经济和版权经济定义为新文化经济的三种主要形态。随着知识经济和法治经济的发展,版权产业成为文化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形态;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度越来越高,创意产业和创意阶层崛起;数字技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数字创意产业与数字文化产业兴起,数字文化经济正引发资本对文化生产、运营、消费及资产的重新认识。 3.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文化数据资产 由于我的研究侧重于文化金融,所以在关注数字经济的同时,我也研究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文化数据资产问题。关于文化数据资产,我已在不同场合阐述过自己的观点。 首先,我阐述了如何从数据要素和文化产业的关系认识文化数据资产价值。2020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将数据纳入了生产要素。围绕要素市场和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我写了一篇文章,提出文化数据成为重要的文化生产要素已经是大势所趋,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下,以文化数据为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将迎来“创世纪时代”,因此构建文化数据评估评价体系和文化数据产权制度以及在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下构建文化数据资产安全和保护机制都是当务之急。 接着,我对文化数据资产的基础性价值、政策机遇及相关建议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2020年7月,立言首都金融论坛第5期举办,我在主旨发言中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我对文化金融视角下文化数据资产的认识,提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数据资产将成为最重要的资产类型,文化数据资产管理体系是新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建议结合国务院提出的“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的任务,结合中央宣传部的提出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程,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资源“抢滩登陆”,着手文化数据资产治理,探索建设文化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数据资产、企业文化数据资产相应的治理规则和行业管理规范,探索建立包括文化数据资产确权、评估、流转、交易等业务的机制和平台。之后,我梳理了对于文化数据资产的思考,并在中国经济网发表了一篇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文化数据资产定义为“文化数据资产是具有资产权属、经济价值和文化属性的可计量文化数据”。 然后,我在2020海丝之路(中国·宁波)文化旅游博览会举办文化金融合作高峰论坛上结合“十四五”时期我国文化金融发展趋势阐述了文化数据资产问题;在2020上海对话高峰论坛上,结合艺术金融的新发展趋势再次阐述了文化数据资产问题,并提出算法和算力就是竞争力,文化艺术行业的数字化不可避免。实物艺术资产将加快数字化,并会在数字世界中不断演化;而数字化艺术生产将产生大量的数据资产。 2020年11月23日,我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主办的跨越与创新:数字化转型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系列学术会议上发表了主题为“金融视角下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与文化数据资产问题”的演讲,提出要“尽早布局文化数据资产治理工作”。 4. 关于数字文化经济的认识 近几年,我对文化金融的研究多结合了数字文化经济的相关背景,其中的逻辑很简单:文化金融服务的对象变了,而最大的变化就是文化经济的数字化趋势。 文化经济的数字化在产业界的主要体现是数字创意产业和数字文化产业。2018年7月,我在接受《经济》杂志采访时,对数字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提出了我的观点:数字创意产业是一种融合性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交集较大,其交集部分是2017年原文化部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数字文化产业”?。接着,我进一步提出:文化产业科技创新和数字文化产业崛起,是文化产业现代化的基本路线,也是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与文化经济数字化进程相关的产业形态较多,我认为有必要使用“数字文化经济”这一概念。2019年12月,我在《证券日报》的一篇题为《区块链技术正在重构互联网文化产业及数字文化经济——专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金巍》的专访中谈到区块链与文化领域的关系,首次在媒体上公开使用了“数字文化经济”这个概念,提出区块链将构建新的知识经济和创意社会,改变文化治理方式,重构文化产业与数字文化经济。 2020年5月,我为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题线上培训项目授课,课程题目为《数字文化经济与文旅消费新趋势》。在课程中,我首先解释了为什么要谈数字文化经济:基于消费趋势的认识,数字文化经济表现了影响文化消费的技术因素,对文化经济发展具有颠覆性,一些数字技术创新在文化领域甚至实现了“供给创造需求”。我认为“数字经济改变了文化产业运行的一般逻辑,数字文化经济将成为文化经济的主要形态”。读者可能认为这个结论有些唐突,首先我认为“制度驱动”的版权经济以及“文化创意驱动”的创意经济在新文化经济中的地位不能被忽视;同时,如果我们认识到版权经济与创意经济在数字技术驱动下也正在呈现新形态,这个结论就好理解了。 之后,我在不同场合阐述了关于数字文化经济的几个认识。 一是关于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提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2020年12月,在2020陕西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峰会上,我当时演讲的主题是“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与文化数据资产”,这个主题结合了中共中央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中提出的“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我在演讲中提出,从数字经济、数字文化产业到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关于如何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需要更多的思考。我提出了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三个战略维度,即国际竞争维度、经济发展维度和社会发展维度。 二是关于数字经济统计和数字文化经济的关系。2021年6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有了统计框架,其中有很多与文化经济相关的中小类。我认为《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对认识数字文化经济有帮助,因为数字文化经济是数字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数字经济范畴中与文化产业或泛文化产业相关的部分,可以称为“数字文化经济”。 三是数字文化经济的几个观察视角。2021年10月,我在成都数字文创产业发展论坛上做了主题为《数字文化经济浪潮与文化金融变革》的演讲,这是我第一次使用“数字文化经济浪潮”这个表述。之所以用“浪潮”,是因为我想说明,相比于历史上任何一次文化经济变革,这一次变革都是冲击力更大、影响力更全面的一次。在演讲中我提出数字文化经济观察的几个视角:从数字文化经济源流和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看业态演变和政策演变;从技术变量与经济形态转型看文化经济变革趋势;从数据要素和文化资产,尤其是文化数据资产来看市场逻辑;从科技伦理及规范发展看数字文化经济的未来之路。后来这个演讲被整理为一篇文章发表在自媒体上,标题为《数字文化经济浪潮已经到来》?。当然,“数字文化经济浪潮已经到来”的论述,与2017年我提出的“新文化经济时代已经到来”的论述是一脉相承的,不过这次我更聚焦数字技术驱动下的新文化经济。 2022年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题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文章,在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上对发展我国数字经济提出了基本思想和发展措施,这预示着我国数字经济正在进入全新的战略发展周期。结合这篇文章的精神,我应《金融时报》之约写了一篇署名文章《推动数字文化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提出数字文化经济是数字经济与文化经济的融合,是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如何进一步发展数字文化经济,推动相关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是当前需要积极布局和谋划的。 写作这篇文章期间正值我撰写本书,所以这篇文章是本书一些观点的提炼。这也是我第一次使用“数字文化经济”这个概念公开发表署名文章。 三 本书的内容多数来自论坛或研讨会的演讲,是我对文化经济和数字文化经济的零散的观察。这些谈不上是深入的研究,只是借此机会做一点梳理,以便能够进行进一步的思考。 我在编写《文化金融:通过文化世界的资本力量》一书时,与中译出版社社长乔卫兵先生有一个约定:要着手撰写一部主题为“新文化经济”的书。他认为这个方向虽然可能比较小众,但很有意义。正在这时,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了。不幸之中有一幸是,数字经济在这一年得到了空前的重视。为了顺应这个大趋势,我提出本书聚焦在数字文化经济这个点上,乔社长也认为这个主题更好。这给了我对数字文化经济问题进行一次系统思考和梳理的机会。 2021年至今的两年多来,对数字经济的研究迅速升温。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组织了关于数字经济的集体学习。近些年,我们经常可以在报纸或论坛看到各种对于“元年”的论断,比如2013年是我国大数据应用元年,2016年是我国区块链应用元年,2018年是全球人工智能应用元年,2019年被称为我国5G商用元年,2021年被称为元宇宙元年和NFT元年,等等。在数字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文化经济向何处去,文化产业向何处去,也成为了热议的话题。 在构思本书时,关于数字文化经济我列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多是我一直以来寻求答案的,也可能是很多人都希望深入了解的。这些问题的提出也伴随着思考,有些思考先反映在了一些演讲和文章当中。比如《数字文化经济浪潮已经到来》这篇短文的框架,实际上就是在构思这本书的时候形成的。 我列出的问题包括: ① 如果数字文化经济是一种经济活动,而不是某种特定的产业,那么数字文化经济和数字经济是什么关系?和文化经济是什么关系?数字文化经济涉及哪些产业?数字文化经济有什么特点? ② 政策研究在任何一个文化经济学者的研究中都至关重要。关于数字文化经济,需要理清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更要理清文化政策及文化经济政策中的相关内容。在研究中要着重的问题包括:政策构成如何?政策方向如何? ③ 数字经济是技术创新驱动的新经济,但这次技术创新很特别。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技术一直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技术创新经济学论证了这一点。但数字经济可能不仅是将技术纳入内生变量那么简单。这一次的技术革命有什么不同?有什么特征?数字技术与文化经济有什么关系? ④ 数字技术可能会给生产和生活带来超乎想象的变化。数字文化经济关乎文化消费和精神消费,所以需要特别观察其形态变化及影响。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从意义到形态,从供给到需求端,从生产到消费,从贸易到投资,数字文化经济有什么不一样? ⑤ 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数据要素成为了关键生产要素。如果理清楚经济逻辑,同时理顺市场逻辑,那么从数据要素到数据资产,再到文化数据资产,就顺理成章。但是还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文化数据资产有什么特点?如何实现文化数据资产的价值?如何进行文化数据资产的管理和治理? ⑥ 新技术常常会引起人们的担忧,核技术清晰地展示了新技术的两面性。数字技术正在展示其强大的力量,但也已经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数字文化经济治理有哪些内容?如何治理?由此延伸下去,技术决定性作用的背后是什么?未来界会是什么模样? 这些问题拓展后成为了这本书的框架。本书共六章,基本遵循了我以上的思路。我在本书中从五个主要方面对数字文化经济发展问题步步展开,提供思考视角并做分析。 在构思这本书时,我原本计划实地访谈50位专家。我列了一份长长的名单,名单上的专家来自学术界、文化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各个领域。我是在本书即将完成的时候开始启动访谈工作的,因为这样可以提炼出更符合本书结构的问题,但实地访谈刚开始就中断了。我的母亲于2021年12月14日不幸因病辞世,我一时间痛彻心扉,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无心工作,也无法继续实地访谈。后来,我通过线上形式向名单中约20位专家有针对性地咨询并求教了一些关键问题,访谈就匆匆结束了。虽然遗憾,但这些专家对数字文化经济的独到观点,也为本书增添了许多充满智慧的亮色。本书中凡是未明确标注引用出处的专家观点,均为访谈时由专家直接提供的。 这些专家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章建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吴承忠,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韩复龄,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赵儒煜,清华大学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张铮,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宋洋洋,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传媒研究所所长郭万超,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戴俊骋,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赵海英,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陈洪,福建省海峡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高林挥,腾讯社会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士林,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副总裁于淼,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伊迪,鼎盛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总裁梅洪,鲸世科技创始人、CEO杨利堃,等等。在此特别感谢他们能够不吝珠玉,让我受益匪浅。 感谢几位前辈和挚友在百忙之中为本书写了推荐语,他们的鼓励将成为我继续前进的动力。感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扬老师,中央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高书生老师,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广州商学院校长李晓老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老师,清华大学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院长胡钰老师和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老师。 感谢中译出版社社长乔卫兵先生、责任编辑于宇老师及黄秋思老师的大力支持,他们不仅在专业上给书的撰写提出中肯的意见,在我因故无法按时完成进度的时候,也给了我最大程度的理解。我的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的齐孟华、赵梁皓等同事们,在本书的编辑过程中亦给予了极大的帮助,一并在此感谢。 作为一个学经济学出身的研究者,我认为数字文化经济命题中最难的还是对“数字”这部分的理解。不仅对数字技术的描述可能出错,其他方面的漏洞、不足也一定在所难免,恳请同仁及读者谅解并指正。 这个冬天,延续着2020年初的寒冷,但正如北京正在举办的第24届冬奥会,坚持美好生活理想的人们仍会给世界带来色彩、温暖、热情和希望。 2022年或许将是历史大变局中的关键一年。 向勇敢迈向新时代的人们致敬。 金?巍 2022年2月19日 于北京通州·大运河畔 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国的国家战略,本书对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文化经济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阐释。我国文化经济在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从信息经济到互联网经济,再到数字经济的转变,文化经济不断受到技术的冲击,重塑并与技术相融合,最终形成了数字文化经济这一独特的经济形态。我们需要在认识数字经济、文化经济的基本命题的基础上,认识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的几个重要源流以及其是如何汇流于数字文化经济浪潮之中的。 2、本书是关于我国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的多角度观察。本书全面而深入地解析了我国数字文化经济的演化脉络、特征及构成,并从政策与治理、技术变量、文化经济形态、数据要素以及科技伦理等多个角度,交叉分析了数字文化经济发展中的若干重要问题,为数字经济构建新的理论和模型。对前沿科技企业、文化企业和相关政策制定机构有重要参考和启示作用。 3、作者权威。作者金巍是文化经济和文化金融领域的重要学者之一,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2016年,主持创立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并担任秘书长。2017年起,担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文化金融蓝皮书”主编,连续五年出版《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21年,主持编写并出版国内第一本文化金融教材《文化金融学》。 4、专家推荐。本书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中宣部文改办原副主任高书生、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李晓、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清华大学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院长胡钰和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共同推荐。